县环保局强化措施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时间:2017-02-18作者:中国·依安来源:环保局
依安县环保局强化措施,从环境巡查、执法办案、信访投诉、案后回访等方面入手,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一是坚持环境巡查固定痕迹。对环境执法人员查排污许可证、查污染物、查“三同时”落实、查环评、查治污设施、查违法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六有”,既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当事人和执法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案件移交有清单。二是环境案件查处锁牢痕迹。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明晰执法人员责任,督促环境执法人员在案件的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和送达等重点环节上,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批齐备、告知记录、送达到位,对依法查处的案件,确保做到有据可查。同时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12345”为民热线为平台,规范受理登记流程,留存办理痕迹,做到信访投诉件件有回落。三是做到案后回访留存痕迹。在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法规科通过对行政处罚相对人跟踪调查,了解违法行为是否得以纠正,执法人员查办案件是否规范、廉洁,并征询行政处罚相对人对环境执法的意见或建议,并一一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