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31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施方案及上级相关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全县重新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把全面彻底整改脱贫攻坚不精准问题,作为一项十分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县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第三方评估、督查考核和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回到原点全覆盖,做到实事求是、方法科学、有序推进,全面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核查工作,使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达到“五个100%”,即,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建档立卡政策、程序和标准知晓率达到100%;贫困户识别准确率达到100%;贫困户退出准确率达到100%;贫困村退出准确率达到100%;档案填写准确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彻底解决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帮扶工作群众满意率低、退出不精准、“三保障”薄弱等问题。

(一)要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脱贫攻坚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第三方评估和省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暴露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思想上麻痹大意、重视不够,工作中敷衍了事、浮皮潦草、浮在面上。总体看,在思想认识、工作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与党中央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好的兄弟县区相比也有一定的距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回头看”的政治性、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和“一号工程”来抓,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落靠。

1、针对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对号入座,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对未落实的政策,尽快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办法,全面做好政策的衔接和落实。部门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打折扣、不讲条件的落实好相关政策,杜绝政策挂在嘴上、行动落在纸上的问题。

2、针对乡镇、村主要领导求稳怕乱的问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摒弃怕上访、怕出乱子、怕担责任的思想,要以此次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为契机,对识别和退出不精准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不要把问题再捂着、盖着,要实事求是、据实精准,要敢于直面问题、求真碰硬。

3、针对个别乡镇、部门有应付了事推着干的问题。要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责任体系,抓住脱贫攻坚中的“关键少数”,从根本上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村屯,沉到基层、扎到一线,在工作推进中发现问题、研究招法、亲自部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决杜绝“当甩手掌柜”、“遥控指挥”等现象。

责任领导:李拥军、陈立军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

(二)重新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解决脱贫攻坚不精准问题。针对我县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贫困退出不精准的问题,各乡镇和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回到原点全覆盖,确保识别和退出的真实性和准确度。

1、重新识别贫困户。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和程序,及我县细化的不符合识别标准的24种人(见附件1),重新逐村逐户进行对标识别,重新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应进则进、一户不落。

201420152016年度已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能按照当年确定的扶贫标准,核算当年的家庭年人均收入(见附件2),且要综合考虑家庭重大支出和“三保障”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不能单纯以收入指标作为识别贫困户的唯一衡量标准。对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坚决清除,标明清除理由,并报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汇总。

对建档立卡系统以外的所有行政村的全部农户,按照2017年确定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46元为识别标准,并综合考虑家庭重大支出和“三保障”因素进行重新识别,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重新识别时,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重新核查脱贫户。严格按照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见附件3),对201420152016年度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户,只能按照当年的退出标准进行核算核查,且要核查“两不愁、三保障”(见附件4)达标情况。对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脱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的,方可退出。有一项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回退。

3、重新核查退出村。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见附件5),对201420152016年度退出的贫困村,逐村进行对标核查。退出的贫困村要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发生率(见附件6)降至2%以下;贫困村实现“三通三有”(见附件7)全部达标,对达不到退出标准的村坚决回退。

4、规范贫困户档案。按照省市指导意见要求,全县统一印制并建立完善一户一档,乡(镇)、村、户各一份。根据贫困户不同属性,档案内有“一册五卡四账”(见附件8)。贫困户档案信息采集、填写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填写工整,不造假、不代签、不涂改,录入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数据不漏项、不串项、不错报、不瞒报。

识别和退出结果都需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第一书记、村书记、村主任、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按原识别和退出程序在县乡村三级范围内公示。

责任领导:姜伟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解决帮扶满意度低问题。目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帮扶工作不深入,走过场,办法单一,管理考核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任务落得不靠等问题,在“回头看”工作中,我们要切实解决以上存在问题,切实将帮扶工作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1、充实壮大驻村扶贫工作力量。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发力,保证每个贫困村有1个驻村工作队,每个驻村工作队3人,驻村做到全县贫困村全覆盖,帮扶期限至2020年。驻村工作队帮扶经费和驻村队员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对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经费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驻村工作队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8个月,必须吃住在村。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由乡镇派出,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考核管理,参照贫困村标准执行。包乡到村的县领导每月驻村不少于3个工作日,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每周驻村不少于4个工作日,月内结合实际自行调整,但驻村时间总量不得少于16个工作日,切实把驻村帮扶做实做细、扶贫责任压实压靠,真正赢得群众满意。

强化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定点驻村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党委担负直接管理责任,派出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考勤请假、入户帮扶、工作报告、学习培训、纪律约束等制度。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考核,按照县委组织部《依安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要求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作为干部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级升职的重要依据。对驻村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调整撤换;对擅自离岗、工作不深入、群众熟知度和满意度不高及违规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并约谈派出单位和相关乡镇党委负责人。

责任领导:李志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

2、切实加强帮扶人责任落实。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根据重新调整确定的贫困户名单,确定具体帮扶人,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帮扶人每周到户不少于一次,重点宣传党的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利益诉求,帮助研究脱贫措施,为贫困户办实事、解难题。服务困难群众要像服务亲人一样,特别是对于有抵触情绪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工作,倾真心、动真情、办实事,真正成为贫困群众的贴心人,在实际工作中锤炼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好作风。如因帮扶人主观不努力,造成检查或评估过程中影响我县满意度的,直接进行追责。

责任领导:李淑艳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合力攻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退出的底线要求,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薄弱环节,出实招、办实事,拿出过硬举措,特别是针对“三保障”这个短板,要加大力度,研究有效管用的政策和办法。

1、在“两不愁”方面。进一步保障贫困人口依靠自家收入解决吃穿问题。重点解决37个村103个自然屯83处自来水工程问题,解决42497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对照国家2006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水质方面,由水务局具体指导,县疾病防控中心进行检验,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要实现全覆盖;在每人每天获得水量、人力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三项指标上,由水务局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并出具总体安全饮水报告。对于已实施完自来水工程的乡村,但未进行使用的,由水务局进行指导,乡村作为主体限期整改。

责任领导:魏艳芹、姜伟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2、加强教育保障。按照扶贫部门出具新的贫困户名单,重新调整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2017年末12处新建教学楼、食宿楼、幼儿园园舍建成投入使用。加强贫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和骨干引领,组织好送教下乡国培项目,年末完成对全县1298名乡镇教师国培任务。

责任领导:魏艳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强医疗保障。坚持把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作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抓手,继续实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我县一、二级医疗机构建立的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见附件9要全面畅通;完善门诊“一免七减”(见附件10优惠政策,使贫困户享受便捷、优质的服务;我县门诊统筹(见附件11覆盖到乡镇卫生院、县和市重点医院,要确保年底前覆盖到村;针对贫困人口有25种特定疾病的(见附件12,开展门诊专项用药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住院、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见附件13,确保六月中旬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兜底保险和我县扶贫兜底报销一站式服务;重新确定贫困人口后,开展分类救治工作,及时更新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数据库;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责任领导:张宇飞、魏艳芹、杜治林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医保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4、加强住房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坚持多渠道筹资,全面开展农村住房情况普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信息比对核实工作。在对全县房屋状况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对新认定的CD级房屋有争议的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鉴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对象应补尽补、应改尽改。改造方式、改造标准、扶持政策、实施程序等内容,参照《依安县2017年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执行。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规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领导:孙晓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5、加强低保兜底保障。近期内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省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做好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对象程序衔接等各项工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确保应保尽保。

责任领导:张宇飞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6、加“三通三有”建设。按照贫困村退出“三通三有”标准,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快推进建设进程,确保退出前全部达标。

在加强道路交通方面。脱贫攻坚期内,乡镇和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重点解决常住户籍人口300人以上自然村(屯)通硬化路,硬化路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目前,全县54个贫困村中,已有50个贫困村完成硬化道路建设,今年重点解决剩余4个贫困村道路硬化改造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领导:孙晓东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在加强通信网络设施方面。贫困村要实现有线电视村村通信号,村村通光缆,群众可以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接收外来信息。我县54个贫困村现已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全覆盖,为确保群众收看到电视节目,一是开通有线电视信号,可收看不少于70套电视节目;二是个别偏僻村屯可安装接收卫星信号的“户户通”无线数字接收设施,可收看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三是利用无线地面数字电视为部分乡镇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同时通过直播卫星满足群众收听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

责任领导:魏艳芹 崔秀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文广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龙江网络

在村级卫生室建设方面目前,全县54个贫困村中,全部配备具有执业资质的乡村医生,达到了每千名服务人口配备1.3名村医的要求。其中有5个乡直村不用建设,已新建卫生室25个,其余24个村卫生室要在9月底前完成,确保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卫生室要取得县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要达到五室分开(诊室、药室、输液室、防保室、宣教室),通水、通电、通网标准。

责任领导:魏艳芹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在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方面。贫困村要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和综合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配备4盏路灯等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含办公、服务区域),并配备相应设备(见附件14)。目前,全县54个贫困村中,已完成26个村,其余28个贫困村6月底前,全面完成文化活动广场和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

责任领导:魏艳芹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强化产业扶贫,解决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狭窄问题。目前,我县一些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滞后,带动脱贫作用发挥不明显。与贫困户的连接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还不够健全。在这次“回头看”工作中要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特色致富项目,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

1、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依托我县资源禀赋,积极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发挥产业扶贫带动作用。

在食用菌产业上,对贫困户栽培食用菌每袋菌包给予0.2元补贴,全县预计鼓励支持从事食用菌栽培及务工贫困户700余户;探索扶持小型食用菌包深加工项目,着力降低菌包生产成本。县财政给予每条生产线补贴8万元,规划建设2条年加工60万袋食用菌生产线。

在马铃薯种薯产业上,依托“北菜南运”蔬菜基地县建设,协调解决“北菜南运”贷款,重点解决2个马铃薯种薯培育合作社融资难题,带动贫困户带地入社或临时用工,预计实现户均增收4000元。

在鲜食玉米产业上,县财政投入150万元,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规划在依龙镇建设总投入2000万元,年生产4000吨鲜食玉米粒生产线。带动3个合作社加快鲜食玉米种植,预计带动全县从事鲜食玉米种植贫困户150户以上,实现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2、加快畜牧业发展。依托我县水草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及养殖传统,加快畜牧产业发展,实现过腹增值。积极推进鹅产业扶贫。通过县财政为贫困户发放鹅雏补贴,每只鹅雏补贴5元,扶持每户贫困户养殖50-100只大鹅,带动贫困户养殖10万只,户均增收1000元。

3、发挥好龙头企业牵动作用。引导象屿农产、鹏程生化、百佳居陶瓷、朗盛陶瓷、汇利薯业、东方瑞雪、鹏程优薯等县内23个规上、线上龙头企业,在吸纳用工等方面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县里将根据企业吸纳贫困户数量情况,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

4、抓好农业经纪人队伍建设。发挥马铃薯、食用菌、紫花油豆角、大鹅等产业协会的带动作用,利用经纪人听市场、看市场、跑市场能力,搭建经纪人与贫困户的对接平台,通过经纪人带动,进一步提升贫困户适应市场能力,到2017年末,各类产业协会发展到10个,培育各类经纪人200人,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

5、探索谋划光伏产业。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在符合条件的乡镇选择适合的模式(“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站等),进行规划建设,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户。

6、各乡镇发展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各乡镇根据实际,挖掘潜力,找准自身产业定位,大力发展符合实际的扶贫产业。在瓜果蔬菜、杂粮杂豆、中草药、小菇娘等特色经济作物方面,加大扶持引导力度,着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扶贫体系,使更多贫困户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责任领导:李淑艳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解决脱贫攻坚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1、加强资金使用审计。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发挥最大效益。审计部门要开展专项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部门。

2、发挥多元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通过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举措;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通过调研议政、协商活动、反映社情民意等,建言献策,进一步改进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扶贫信访渠道,受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3、加强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扶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沟通协调,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滞拨滞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挥霍浪费、贪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严厉惩处。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力。

责任领导:李拥军 陈立军

责任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财政局、审计局、纪检委、检察院、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这次“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此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吃透精神、掌握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流程,严密组织实施。要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标准程序,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逐村逐户进行核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既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回头看”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逐一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务必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强化工作力度。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从严要求贯穿“回头看”工作全过程,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坚持高标准整改,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对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五)加强督查问责。成立3个以上扶贫专项推进督查组,对各个乡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阶段乡镇及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开展迟缓的乡镇、部门或驻村工作队,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李拥军,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李淑艳,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宇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程万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强,副县长魏艳芹,副县长杜治林,副县长孙晓东、副县长姜伟,副县长崔秀权担任,成员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回头看”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凡涉及脱贫攻坚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1

“二十四种人”

1)全家外出3年以上的贫困户;(2)在城镇拥有购买的商业住宅等商品楼房(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3)有多处房产的(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4)村内自有房屋档次明显高于一般农户;(5)装修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农户;(6)有轿车;(7)有微型车;(8)有高档摩托车;(9)有高档冰箱;(10)有空调;(11)有大中型农业机械(50马力以上);(12)有农产品加工机械;(13)有工程机械;(14)有运输工具(长年营业为主的);(1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书记、村长、会计、副书记、副村长、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屯长等的贫困户(特别困难的除外);(16)种植大户;(17)养殖大户;(18)长期大量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19)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贫困户。(包括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府机构聘用制人员、社区服务者、护林员、协警、卫生员、防疫员等);(20)家庭成员中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私营企业;(21)家庭成员中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22)家庭成员中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专业合作社;(23)家庭成员中有国有林场职工和国有农场在职或退休职工的贫困户;(24)家庭成员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贫困户。

附件:2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

贫困户识别,按照确定的扶贫标准,核算当年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且要综合考虑家庭重大支出和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2014年度识别标准:2300元。

2015—2016识别标准:2736元。

2016贫困退出标准:3146元。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年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数。

家庭总收入指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

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指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自产自用产品

家庭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附件:3

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标准及程序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实行贫困户整户退出。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退出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方可脱贫退出

二、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 

第一步:入户宣传。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及村两委成员逐户发放宣传单、解读扶贫政策,填写入户宣传登记表。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通过电话或者邮寄宣传单的方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步:入户调查。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对提交申请书的农户开展入户筛查和收支测算工作。详细查验户籍信息,调查“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填写入户筛查表、农户年收入与支出测算和基本情况调查表。入户调查时强化宣传,保证农户在家人员家庭情况说的清楚,收入测算准确,认可,并由户主签字。

第三步:民主评议。 召开由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贫困户、普通农户参加各村民小组会议。村民小组长对本屯(组)的初步筛选名单进行通报,参会人员对提出贫困申请的农户、识别及退出不达标贫困户进行讨论,填写表决表,提出贫困户调整名单、贫困户清除名单、已脱贫户回退名单,上报村“两委”。初步筛选对象要严格评议把关,特别是24种不精准问题,如有极特殊原因需纳入的必须通过公开评议并在评议会议纪录中明确说明原因。

村民代表出席会议人数和程序要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投票表决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填写民主评议统计表,确定初选贫困户识别名单、贫困户清除名单、已脱贫户回退名单。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全程参与和指导村民代表会议,全程留痕(影像资料),建好档案。

第四步:一次公示。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组织村民代表对各村民小组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填写表决票,确定该村贫困户初选名单,清除名单和回退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公示贫困户初选名单,清除名单、回退名单,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书记、主任均要签字,公示时间为7天。在村委会和所有自然屯醒目位置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情况需留影像资料并存档。   

第五步:乡级审核、行业部门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共同组成验收组;对各村的公示名单,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比照退出和识别标准,逐项验收;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

在第一次公示期内,相关行业部门根据乡镇反馈意见,对24种人”数据筛查结果,识别“三保障”标准核查结果(待定),退出否决指标核查结果,出具认定报告。

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形成审核确认新识别贫困户的报告,将第一次公示结果报乡镇政府审核。

第六步:二次公示。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对村的报告进行批复,初选、清除和回退名单在乡镇及村内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步:县级审定。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评定结果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抽样(不低于10%)核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初选名单进行综合审定,对上报贫困户拟定名单通过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核查。(两次公示均需提供影像资料,立档成册报扶贫办备案。)

第八步:县级公告。复审结束后,在县政务网站进行公告。

第九步:做好信息录入、剔除。对经过“两公示一公告”识别确定的贫困户、清除和回退的贫困户按照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要求,新识别的贫困户填表造册,信息录入,建立档案,清除和回退的贫困户线上标注、线下备案。待系统开放一并在系统内进行清理,所有被清理的贫困户原内业材料封存归档。

被清除的贫困人口和新识别的贫困人口要分别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村存档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乡镇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登记造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乡镇存档一份,县扶贫办存档一份。

附件:4

“两不愁”标准: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脱贫标准,自家购买力水平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并实现安全饮水

“三保障”标准: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没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的学生;基本医疗,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得到救助;安全住房,经鉴定不属于D级、C级的危房均为安全住房。

附件:5

贫困村退出标准及程序

一、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贫困村实现“三通三有”。

二、贫困村退出程序:

第一步:入村核查。范围201420152016年建档立卡已退出的贫困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已退出贫困村,逐村逐项核查“贫困发生率”、“三通三有”。即:贫困发生率不超过2%“贫困村的中心屯通水泥(沥青)路”、“通宽带”、“通广播有线电视”、“有卫生室、有医生”、“有文化活动场所”为“否决指标”,以上否决指标应有行业部门出具认定报告,全部达标方可退出。验收单由乡(镇)书记、乡(镇)长、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村书记、村长签字确认。贫困村中未达到退出标准的,履行程序后予以回退,在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为未脱贫,其他已退出贫困村不做调整。

第二步:乡镇公示。核查结束后,符合和不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的,形成贫困村退出和回退公告,在乡(镇)所在地公示7天。

第三步:县级核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以抽样的形式对退出和回退的贫困村进行核查。

第四步:县级公告。县级核查无异议后,县人民政府公告退出和回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贫困村退出和回退标注。

附件:6

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本村户籍人口

附件:7

“三通三有”:即通硬化路、通宽带、通广播电视,有卫生室、有医生、有文化活动场所。

贫困村的中心屯通水泥(沥青)路。中心屯村委会(学校)在500米范围内,至少有一条水泥(沥青)路面的硬化路连通其他公路或上级乡镇。硬化路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

通宽带。贫困村自然屯实现光纤通达,并且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12Mbps

通广播有线电视。贫困村广播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有卫生室。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

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与生活区分开。

3.科室设置:设有诊室、输液室、防保室、宣教室和药房。

有医生。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以上的医生。

有文化活动场所。指有文化活动室(室内)和文化活动场地(室外广场)。

村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配备相应设施;

文化广场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搭建舞台及配备 4盏路灯;

附件:8

“一册五卡四账”:即扶贫手册,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养老、医保、农业综合补贴、残疾人卡(证),帮扶台账、收支流水账、退出台账、脱贫巩固帐。

附件:9

“绿色通道”:即贫困患者持身份证或扶贫爱心卡到所有一、二级医疗机构全部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住院、优先结算的待遇。

附件:10

“一免七减”:“一免”是指贫困人口持有效证件可免收门诊挂号费;“七减”是指贫困人口持有效证件门诊彩超、心电、乳腺扫描、胃镜、门诊病理、血常规、尿常规等 7项费用减免5%,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减免10%

附件:11

“门诊统筹”政策:参保人员可以去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待遇只限参保人本人使用。在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参保人员在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50,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60%,其余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就医,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合规费用报销60%,其余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如果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待遇当年有结余,余额费用可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附件:12

25种特定疾病及门诊专项用药限额标准

1.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年限额8000元;

2.肾病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纤维化、白塞病年限额6000元;

3.脱髓鞘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慢性心衰年限额3000元;

4.脑卒中(没有享受原农合慢性病待遇、有既往病史的)、糖尿病(常年规律性用药的)、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年限额2000元;

5.肝炎、高血压、萎缩性胃炎、溃疡性胃炎、前列腺增生、脉管炎、慢性胰腺炎年限额1000元;

6.甲亢、甲减年限额500元。

附件:13

“一站式”结算:住院患者出院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兜底保险和我县扶贫医保兜底报销先由定点医院垫付,后由县医保局和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给定点医院。

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患者到县医保局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我县扶贫兜底报销,由县医保局直接存入患者上交的银行存折内,大病保险、兜底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将报销的住院费用也存入患者报住院费用时上交的银行存折内。

附件:14

文化广场建设内容

11000平方米文化广场。

2、一个6*12*0.8米铁制舞台。

34盏太阳能路灯。

文化广场建设标准

1、素土夯实(地基压实)。

210公分厚砂垫层。

315公分厚混凝土面层,水泥标号c20(1000平方米用水泥37.5吨,河流石75立方米,砂子75立方米)。

4、养生5天(养生盖地膜)。

5、用10公分砂灰垫层并灌浆,粘劈开砖(1000平方米用细面砂100立方米,水泥不少于2.5吨)。

文化活动室建设标准

1、文化活动室与文化广场在一处。

2、原农村书屋继续使用。

3、新建使用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高3米的起脊彩钢房。

4、用省示范区的资金配备一个乒乓球桌或一个台球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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