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工作情况

时间:2017-04-11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事,责成商标广告股切实抓好《广告经营许可证》取消后的相关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广播电视台广告发布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并认真落实好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我县仅有依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一家单位需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我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依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该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广告发布登记条件,我局已将提交的材料存档备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准予依安县广播电视台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2017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0日。目前已向依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并在依安县广播电视台将依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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