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安县2017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及“春融期”治理超载超限工作方案 的通知

时间:2017-04-12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依安县2017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及“春融期”治理超载超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依安县2017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及“春融期”治理超载超限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开展超载超限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保障县、乡、村公路完好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交通会议及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强化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提高养护资金匹配及使用效率,完成年度管养任务,坚持日常护与小修保养相结合,与治理非法改装车辆及超载超限专项行动相结合,为巩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用路需求,保障县域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县、乡、村养护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开展全面养护。

(二)规范专项资金匹配和使用,专款专用,确保实效。

(三)深入开展治理非法改装车辆及超载超限专项行动,突出联合执法,实现运输行为规范,提高养护成效,延长公路全寿命周期。

(四)提高日常养护水平,强化应急联动处理,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农村公路及时通畅。

(五)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目标,力争实现进入全省养护一类县行列。

三、养护工作任务

(一)切实做好路面病害处治工作,确保县、乡公路5月底前、村级公路6月上旬前完成病害处置工作。

(二)加强桥涵养护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桥涵养护工作制度,做好桥涵等排水设施的疏通和清理工作。5月末前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公路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三)5月末前完成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灌缝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完成列养公路环境治理工作。

(四)做好边沟清理和翻浆的防治工作,对易发生翻浆路段,做好预防性养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地表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减少或避免翻浆发生。处治翻浆时,要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翻浆处治要在6月末前完成。 

(五)5月末前完成路树剪枝、路树刷白、公路香化工作及列养公路里程碑设置。

(六)8月末前补齐各种标志,对原有标志进行修整刷新。

(七)完善公路设施和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按照建设文明样板路要求,用三年时间(2017年、2018年分别完成30%,2019年完成40%)对本辖区内的村级公路地名牌等警示、警告标志进行设置,对急弯陡坡、临水、视距不良等病害处置到位,完成列养公路升级。

(八)抓好安全生产。一是养护人员、养护机械设备在养护作业时要注意生产安全,人员着专业服装,机械粘贴公路养护反光标识,并严格按照养护施工规范开展作业;二是及时对农村公路危桥险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看护。

四、治超治限工作任务

结合国家五部委统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春融期期间治理车辆超载超限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经济措施与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相结合,固定检测站治理与流动巡查治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实现公路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治超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路政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治超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治超专项行动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非法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得到坚决遏制,全县超载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

一是分区域、分路网、分类别,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重点区域:超载超限运输严重的建材、煤炭、砂石土矿产地的主要路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区域。

重点源头:将采砂场、土矿场、煤炭经销站点、建筑材料经销站点、建筑施工企业定为源头治理重点对象。

重点路段:碾北公路、依明公路、依讷公路、依拜公路、三依公路、新解公路、齐拜公路、新富公路、克依公路、齐北公路。

重点车辆:运输砂石土料、煤炭、红砖、水泥、钢材等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违法超载超限车辆。

重点桥涵:加强对特大桥梁、危桥、险涵的安全监管。

二是强化路警联合协作。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超限检测站入口设立引导岗,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

2.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3.对经检测确认超载超限运输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并暂扣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超载超限车辆消除违法状态。

5.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引导已卸载的车辆再次进行检测,对经复检确认违法状态已按规定消除的车辆,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对经检测发现违法状态尚未按规定完全消除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应责令并监督其继续消除违法状态,直至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6.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填写称重和卸载单,加盖公路超限检测站公章后,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留存联交驾驶员。(称重和卸载单式样附后)。

7.交通民警收到驾驶员提供的称重和卸载单后,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载比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罚款和扣分处罚并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的驾驶员。

8.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将驾驶员提供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留存后,放行已消除违法状态的车辆。

9.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10.省路政所、县交警队、路政所、道路运输管理站负责全县联合治超工作,各乡镇派出所除负责乡村公路巡查及治超工作外,配合县内联合治超工作。

五、标准要求

   (一)公路管理养护标准。按照《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标准》实施。

(二)治超治限标准。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和新的超载标准执行。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货车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载超限认定核准。

(三)目标任务。每个乡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按照3年规划要求,打造示范乡、村和文明示范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六、专项资金管理

(一)养护资金。用满用足上级拨付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财政匹配资金,乡村要结合实际筹措好匹配资金。专项资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计量支付,做到专款专用,注重实效。按公路养护转移支付资金总额10%提取的公路养护备用金,主要用于全县公路建设开通便道,道路发生严重翻浆、水毁、雪阻,桥、涵严重破损等自然灾害抢修、应急维修以及对乡村优秀养护单位的奖励。县级公路养护年每公里11000元,乡级公路硬化路面年每公里6650元,乡级公路砂石路面年每公里5000元,村级年每公里1200元,为上级拨付的养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大中修。县乡公路所需大中修资金,由县公路管理站根据全县道路破损情况,在上年十月份之前编制第二年全县公路大中修方案,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对破损路面进行实地测量,编制施工方案和材料预算清单。大中修方案经过县政府研究确定后,报请县人大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村级公路由乡村两级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匹配,如筹资筹劳等。村级公路省里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通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由乡镇申报县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按相关财务规定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年专项资金的监审。

(二)罚没资金。联合执法等罚没资金,要按月、足额上缴县财政。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2017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及“春融期”治理超载超限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及“春融期”治理超载超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陈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杜治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孙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代宝臣  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运输管理站站长

           冯润江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恒伟  县审计局局长

           闫立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路管理站站长

           李佰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保厚  县安监局局长

           苗天祥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占林  齐齐哈尔路政管理处依安所所长

           苑春华  县财政局局长

           范振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国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亚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宝玉  县工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平兼任。

八、具体要求

(一)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县、乡、村分别担负着三级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用好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努力筹措匹配资金,以示范乡、村和文明示范路建设为切入点,按照三年升级任务要求,结合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点线结合,点面结合,扎实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升级。

(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养护水平。今年我县确定了3个乡镇、15个行政村为示范乡村,49公里县级公路、285公里乡级公路、363公里村级公路为文明示范路线里程,各列养单位要按照要求努力争取,认真落实。

(三)明确春融期治超时限。4月10日至6月30为春融期治超严打阶段。

(四)强化协调配合。春融期治超工作是我县开展治理非法改装车辆和超载超限专项行动期间的关键时间阶段,又是能否确保我县公路养护事业平稳推进和努力实现今年进入全省一类养护县行列目标的关键。交警大队执行好拦截车辆、维护秩序、依法处罚的职责,路政单位对交警拦截的违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消除违法状态后,交予交警大队处理,并履行好手续备案,运管站对改装车辆进行恢复出厂设置和依法依规处罚,违法违规车辆消除违法行为后交由交警大队履行后续处罚程序。坚决杜绝执法干警包道包路行为的发生,如有群众举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启动追责程序。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参与执法的同志要互相监督,互相配合。如有发现处理不到位放行的,或被群众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查看执法记录仪,追究责任到人,并调离联合执法组。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定时开展对联合执法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开展好源头执法。县运输管理站要加大对货物源头、车辆源头、车辆装载源头的监控和管理力度,确定专班专组进驻收购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与企业签订责任状,监督装载行为,确保无“双超”车辆出场。联合执法组对在路面查处的“双超”车辆,通过倒查的方式,严厉追究企业及业主的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车辆,在上限处罚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理清驻场专班专组和路面联合执法组工作,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并视实际情况依规处理。

(六)确保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到出厂状态。联合执法组,尤其是道路运输管理站、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打击规范力度。发现非法改装车辆既要采取上限处罚,又要彻底消除违法状态,不允许任何加装,一律恢复到出厂设置。发现一辆,处罚一辆,整改一辆,到位一辆,形成常态,确保不反弹。


附件:1.依安县农村公路文明样板示范路线建设实施标准

        2.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标准

        3.考评明细表

        4.称重和卸载单

        5.五公开示范板

        6.里程碑示意图

附件一:

依安县农村公路养护文明样板示范路线建设实施标准


第一条   坚持常年养护,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桥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达到路、景、物交织协调,形成流畅、安全、舒适、优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二条   公路路基现行清晰,路肩密实,边缘整齐,路面与路肩结合处平整。路基边坡稳定,平顺,公路两侧边沟沟底及上口四条线顺直,无淤塞,无损坏,排水通畅。

第三条   公路路面必须常年保持清洁,无杂物,路面与路肩分界顺直,路面病害及时处治。

第四条   示范路线无危桥险涵,桥梁人行道、栏杆、护栏、防撞墙必须常年保持完整、美观,桥梁端柱刷红白相间的标志漆。

第五条   示范路线可绿化路段要全部绿化、美化、香化。路树及时修剪、粉刷。树床平整,不准有高草、杂物等障碍物。

第六条   交通标志设置合理,齐全,结构安全,版面整洁,清晰。

第七条   平交道口应保持通视良好,硬化路面与无铺装路面的道路交叉处,应对其无铺装路面5—10米进行硬化处理。

第八条   村屯过境路段应路面整洁,路肩硬化,边沟砌筑,排水通畅,路两侧绿化、美化,栅栏统一、整齐、美观,保持无垃圾、无违建、无占道。


附件二: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标准

一、人员配备标准。硬化公路人员配备上,县级公路、乡级公路、村级公路每5公里配备1人。砂石公路人员配备上,乡级公路、村级公路每3公里配备1人。养护机械配备上,硬化路面每5公里配备1个台班,砂石路面每公里配备1个台班。冬季清除路面积雪,县乡村级公路每公里配备养护机械2个台班。

二、路况养护标准。硬化公路养护标准:要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整洁平整、无坑辙、横坡适度。出现裂缝、坑洞、沉陷、松散、波浪壅包、拱起、露骨、网裂、唧泥、错台等要及时维修;路肩要保持平整坚实,无冲沟、无高草,边坡平顺、边沟通畅。出现路肩缺损,宽度不足,边坡被水严重冲刷塌方,路基翻浆沉陷,边沟长距离淤塞等要及时维修。砂石公路养护标准:要保持路面平整坚实、无坑辙、无高草、边坡平顺、边沟通畅。出现路拱不适、坑槽、沉陷、波浪搓板、车辙、露骨等损坏要进行维修。公路桥涵养护标准:桥涵要保持完好通畅,涵顶桥头跳车,标号志、里程碑、1/2桩缺失等要及时维修。县乡村三级公路绿化养护标准:要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并实现“栽管护”相结合。

三、安全生产标准。养护生产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养路员工的安全意识。上路作业人员必须着养护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立明显警告、警示标志。严禁机械带病作业,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四、应急抢修标准。县乡村三级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公路状况分析掌握路段、桥涵的抗灾能力,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和抢修预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各责任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协调支持下,启动预案组织社会力量积极抢修,及时恢复,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五、砂石备料标准。在县公路养护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责任乡(镇)采取招标方式具体负责乡级砂石公路采购工作。乡村级砂石公路养护生产所需砂石料由各责任乡镇组织拉运。乡村级砂石公路每公里备砂石料193立方米(每公里200堆×0.965立方米,堆距5米)。养护用砂石料每立方米应含30%以上的颗粒(粒径在0.7厘米~3.0厘米之间),其中含土量不得超过20%。所需砂石料务于5月20日前完成拉运任务。


主办 : 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 : 依安县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联系电话(传真) : 0452-7024044 0452-7027100 E-mail : yianxxzx@163.com

备案号 : 黑ICP备07003579号 网安备案号 : 201101023 网站标识码:2302230001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或切换浏览器为极速模式,浏览器为1024以上分辨率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