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安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25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依安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依安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电线电缆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所作的重要批示,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上的批示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依法查处生产企业存在的制售伪劣产品问题,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建筑工程、重要交通工程存在的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促进我市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县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相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净化电线电缆市场环境。

(三)重视线索,依法查处。相关部门接受社会各界对电线电缆违法问题的监督和举报,充分发挥7912345政府便民热线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制售、使用电线电缆的行为线索,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查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9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建材批发市场、专营店、重要交通工程、重点建筑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开展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抽取的样品要送到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所需费用由县政府财政部门解决。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督促及时整改。

(二)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10月25日前,县政府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质监局,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电线电缆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成品库的重点类别产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无证查处工作。负责对建材批发市场、个体工商业户、专营店销售电线电缆行为进行检查并开展质量抽查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量不合格电线电缆,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线电缆,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住建部门:负责对在用、在建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抽样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

(三)交通部门:对在建交通工程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抽样电线电缆进行质量检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

(四)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涉嫌犯罪的行为,处置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五)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本级政府对电线电缆抽样检验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县政府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崔秀权。

副组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董明飞,联系电话:15946470005。

(二)严密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各部门专项整治要全程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有据。要严格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电线电缆监督抽查工作。市场流通及在用、在建工程使用的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抽查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对因阶段性停产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所有送检备用样品要妥善保管备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对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跟踪抓好整改,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对辖区内电线电缆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大市场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质量承诺、质量自检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电线电缆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及时报告信息。实行重大情况即查即报制度,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有质量安全隐患或假冒伪劣产品已流出厂外、进入流通和工程领域的,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报告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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