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依政发〔2017〕14号
- 起草处室: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种类:县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2017-05-23
- 标题:依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依安县中心镇太阳升村王清林小造纸厂停止供电的决定
依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依安县中心镇太阳升村王清林小造纸厂停止供电的决定
时间:2017-05-24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县电业局:
依安县中心镇太阳升村王清林小造纸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已被县政府予以取缔。你单位从即日起对该企业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