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依政发〔2016〕10号
- 起草处室: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种类:县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2016-03-09
- 标题:依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关于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依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关于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时间:2016-03-19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县扶贫办:
你单位《关于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的申请》(依扶组办呈〔2016〕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单位关于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的申请。并按如下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
一、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扶贫办、各乡镇和实施村要严格按照落实计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批复的项目计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
二、强化项目制度管理。全面实行项目财务制度、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扶贫项目公示制。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如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