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
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管理职责。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综合管理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按规定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贯彻实施有关法律犯规。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共有17个机构。在职人员17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1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总计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85万元,增长11%;支出总计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85万元,增长11%。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746万元,占年初预算1,568万元的111 %。
(2)“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28.48万元。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2、公务接费1.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198人次。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万元,比2015年增加258万元,增长263%。
(4)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9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设备231万元,公务用车13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