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统计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7-10-09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依安县统计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1、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的统计工作和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制定全县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3、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5、搜集、整理、提供外县、外市、外省、全国及国际有关基本统计资料,并提供分析研究意见。

   6、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7、统一管理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监督指导乡镇综合统计信息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受省统计局委托协管社会经济调查队。

   8、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数据处理和统计书刊编辑、发行工作。

   9、负责全县各项责任目标基数的审核及统计综合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共有5个机构。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二、决算执行情况

(1)部门决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13万元,与上年16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4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增加。商品服务收入中2016年44万元,2015年55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压缩收入。支出总计213万元,与上年169万元相比支出增加4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中2016年44万元,2015年55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压缩支出。

2016年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13万元,比预算219万元减少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决算68万元,预算75万元,减少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决算44万元,预算105万元,减少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69万元,预算38万元,增加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31万元,预算0万元,增加3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 0.8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1.85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1.03万元,主要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决算0.82万元比预算2万元减少支出1.18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2万元,比2015年59.33万元减少14.41万元,下降24%。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办公费0.87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1.24万元,劳务费8.1万元,其他交通费6.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5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办公费1.86万元,印刷费3.21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差旅费3.97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2.02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劳务费34.91万元,其他交通费3.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5.25万元。

(4)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2.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9.17万元。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5.59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设备80.79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

5、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产权参股、其他资本性支出。

6、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8、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依安县统计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1、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的统计工作和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制定全县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3、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5、搜集、整理、提供外县、外市、外省、全国及国际有关基本统计资料,并提供分析研究意见。

   6、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7、统一管理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监督指导乡镇综合统计信息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受省统计局委托协管社会经济调查队。

   8、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数据处理和统计书刊编辑、发行工作。

   9、负责全县各项责任目标基数的审核及统计综合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共有5个机构。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总计2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44万元,增长26%;支出总计2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44万元,增长26%。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13万元,占年初预算219万元的97 %。

(2)“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 0.43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比2015年减少14万元,下降23%。

(4)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设备80万元。

三公附表

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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