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城管监察大队决算公开
2016年依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说明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对未经审批、不执行审批规定等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监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监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影响、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街路两侧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基础施工不围挡作业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乱伐树木、侵占绿地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6、完成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城市监察其它任务。
7、依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的规格为股级、核定领导职数为3职。
8、依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的编制为30人,在职28人,离退休2人。
9、核定依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的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
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总计288.4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48.85万元;支出总计288.4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48.85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固定资产总值8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