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16-03-05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齐政办发【2016】42号)精神,认真落实我县《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各行政机关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环境利用保护等决策事项预公开工作。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国企改革、文体事业发展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推进执行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重要事项,以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为重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督查问责信息,加大核查问题和对庸政、懒政、怠政及不作为的问责情况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促进勤政廉政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好的措施做法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促执行。(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管理公开。要在全面公开县政府各直属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部门下放和省政府各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县政府各直属单位行政权力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实时更新,对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事项、程序和查处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县直各有关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办理条件与所需材料网上一次性告知、网上申请办理、进展查询、结果告知、电子监察,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县直各有关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结果公开。以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等政策措施为重点,做好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加大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支持政府和监督政府,从而促进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分类制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规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规划、行政备案等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稳步推进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行政事项办理结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随迁子女学籍转接和管理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特殊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重点做好特困人员对象范围、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灾情信息、预警信息、应急预案等情况。(县民政局牵头落实,县气象局、县政府办公室配合)

(三)推进“双创”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大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力度。做好帮助失业人员与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 引领计划和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等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做好水环境质量状况季度公开工作。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县环保局牵头落实,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配合)

(五)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和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申请、审核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继续加大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开。加大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基本药物制度与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力度。(县卫生计生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食药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专项整治行动信息以及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战略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减税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县地税局牵头落实)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政策解读要注重运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阿德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扥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做好对重点网站定向监测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歪曲和谣言以及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介入甚至提前介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制度。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避免对同类申请答复结论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发生。(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三)利用媒体推动公开。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同步发布工作。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信息,及时通过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对外公开,主动向媒体网站提供政策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目标、概念解释、操作方法等内容。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基本目录要围绕本地、本单位工作职责,加大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国有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等领域信息的公开标准和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要素,保证公开质量。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规范性文件要做到100%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专栏或专题形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全文,方便公众查找使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规范行使定密权,做好文件解密后的公开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深化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三个平台”建设,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与维护,主动设置网站咨询、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专栏等栏目,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让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集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做好政府微博、微信的更新维护工作。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培训。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妥善协调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无缝衔接。政务公开工作尚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年内应予纳入,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要围绕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相关培训要针对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满足不同层次和单位的培训需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各单位负责落实)

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层层分解,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有牵头任务的单位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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