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12-15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中国·依安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利运行全流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二、工作目标

龙沙区政府作为国家试点单位要围绕国家试点任务和省确定的试点任务开展“五公开”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和重参与,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积累经验、提供基础数据,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公开事项。龙沙区政府要突出重点做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7个方面内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1.征收补偿方面。主要围绕征地预公告、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项目批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供地方案等环节公示工作。

2.拆迁安置方面。公开征收政策及相关政府法规文件、房屋调查结果、房屋评估结果、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补偿决定等拆迁安置工作,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将有关事项在征收现场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好回迁安置、补偿标准等不涉密事项和与被征收百姓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发布。

3.保障性住房方面。做好实物配租房源匹配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根据申报数量按比例进行自行组织分配,经审核后参加实物配租抽签的家庭名单由街道办事处公示,分配方案在抽签现场当场宣读公开,抽签结果经公证处当场公证后公示,住房租赁补贴由社区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将符合享受廉租补贴享受的家庭名单信息进行公开。

4.救灾方面。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将上级下拨的救助资金,精准发放,解决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减少因灾返贫。做好因灾情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等工作的公示环节,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审批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通知到村民委员会并进行公开。

5.市政服务方面。做好绿化种植树木的地域、数量、种类等向社会公开告知工作,负责管网道路破道受理、勘察、制图、发证、审批成果公告,维修养护工程立项、审核、备案等前期公示公开工作。

6.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做好区本级采购立项、审核、备案、审批等前期信息公开工作,具备交易条件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交易申请并按照程序规范交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人和供应商信息。

7.义务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本区域“学区划分”、“阳光分班”制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全员免费教材发放、义务教育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等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设立咨询电话、学校宣传栏和微信平台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各项政策、目的、意义以及工作程序和方法。

(二)编制公开目录。龙沙区政府要全面梳理细化公开目录,逐项确定试点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公开事项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网站设置专题。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E网通首页平台设置龙沙区政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题栏目,定期发布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和亮点工作,集中展示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五)选择层级试点。龙沙区政府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作为重点,相关责任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分别在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或业务主要承接部门(街道、社区、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并做好指导。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17年8月1日-2017年9月30日)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龙沙区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齐齐哈尔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龙沙区作为试点单位,负责组织各责任部门根据《龙沙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将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制定本单位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8年5月31日)

全面推进龙沙区将公开事项信息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板块进行公开发布,龙沙区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试点材料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

龙沙区政府负责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总结,要在2018年6月1日前形成龙沙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报告。2018年6月15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龙沙区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试点工作报告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沙区政府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和细化工作任务。加大推进力度,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和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试点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龙沙区政府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要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测评估、检查指导和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将试点目标任务列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问题反馈机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实地踏查等方式对龙沙区政府开展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龙沙区政府要组织责任部门加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将试点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做法逐渐推广,及时发现区责任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总结试点经验和主要做法,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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