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1.及时发布各项重大政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和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向社会发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5号)要求,重点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施工合同备案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4号)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和管理体制机制,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救助对象认定、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部署,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继续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历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3.量质并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发言人”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政府政务访谈、在线访谈、撰写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4.及时高效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切实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新平台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等有关单位)

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5.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制度。重点推动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省级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建立完善。(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二)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6.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国家出台的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标准,认真梳理本部门、本系统事项办理流程和要件,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并明确每个要件的来源部门、形式、时限,编制“一表”(通过一张服务申请表明确具体办理情形)和“一单”(要件清单),形成市、区、县统一的单一审批事项受办形式。同时,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将精简压缩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年内要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7.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结合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完善,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中“六个取消”原则,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凡对外公布的必须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对保留的证明,以互认共享为手段杜绝重复举证。[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8.让企业群众到大厅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各县(市)区要按照“受办分离、信息集成”的原则,完成“一窗式”无差别受理模式改造和综合受理平台部署,对接EMS等第三方物流快递信息平台,将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全部转化为信息流程,真正实现“一窗受理”。鼓励承担公民个人审批服务事项的大厅探索“5+X”工作日模式,公布可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的事项清单,建立办理通道。推动审批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9.优化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和“一站式”功能。以科学化、便民化为原则,完善全市综合性政务大厅“两集中”服务和“1+N”功能布局模式,即线上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线下事项向实体办事大厅集中;建立以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各分中心为便民网点,功能统筹、分点运行、集中管理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

10.打造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总客服”。优化提升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将12345便民热线升级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并嵌入政务服务平台的两端。前端面向群众和企业统一的政务咨询,后端面向审批服务办理结果的投诉、建议。[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11.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制定专项培训学习计划,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根据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知识问答等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12.高水平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严格对照任务目标,查漏补缺,力争取得创新突破,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试点成果。试点领域相关单位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确保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责任部门:龙沙区政府)

1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提升、完善智能办公平台中已固化的政务公开运行流程,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结合新条例出台,加快落实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相关要求,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提前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14.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市级部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迁移任务。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依托,建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年底前实现网民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信息的集中处理。[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整合贯通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数据采集、管理、应用和安全工作。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共数据开放网站,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向社会开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13.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市级权威发布体系,加快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适时了解公报受赠单位的使用情况,动态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探索在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场景中更多应用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法定、权威、规范、便民的功能,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搭建平台,采取组织观摩学习、开展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选培训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努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均衡发展。

3.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为全市各级各类政务公开机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4.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进一步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突出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制度规范建设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市政府办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有关方案要在本方案公布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任务完成情况要在本地、本部门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体现。市政府办将本要点部署的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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