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道路客运价格有变化

时间:2018-10-12作者:中国·依安来源:市信息中心

鹤城晚报记者10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自9月15日起,我市开始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深化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有六项:一是扩大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班车客运票价,下浮幅度不限,上浮幅度30%不变。二是简化运营管理程序,取消票价审核备案。三是改革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管理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行政府定价标准作为票价的上限标准,下浮不限。四是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道路客运企业应遵守《价格法》及“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每次价格变动至少在客票发售前1周,在售票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营运线路起讫点、里程、客车等级、价格管理形式、基准票价、浮动幅度、执行票价、公布时间、执行时间等内容。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价格、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道路客运价格监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六是此通知从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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