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决算公开

依安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的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环境质量监测

2、负责全县环境信访监测、农业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的监测、负责全县工业、建筑、文化娱乐业等污染源的监测、负责全县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监测。

3负责为全市环境监测提供我县环境保护数据、负责全县环境信访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污染治理设备运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排污收费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察工作。

4、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全县排污企业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申报审批工作。

7、负责全县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县建设监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依安县环保监测站、环保监察大队设2个科室。

监察科:负责全县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污染治理设备运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排污收费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监测科:负责全县环境质量监测。负责全县环境信访监测、农业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的监测、负责全县工业、建筑、文化娱乐业等污染源的监测、负责全县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监测。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环保监测站、环保监察大队单位性质为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16人、离退休4人。

二、部门决算说明

1)部门决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87.94万元,与上年264.36万元相比收入减少76.4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2017年依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没有新建空气监测站,相比去年该空气监测站建设减少76.42万元。商品服务收入中201735.92万元,201632.24万元,增加3.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差旅费和电费。

2017年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7.9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80.4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决算115.2万元,上一年93.61万元,增加21.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决算35.92万元,上一年32.24万元,增加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29.33万元,上一年28.48万元,增加0.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7.49万元,上一年114.05万元,减少106.56万元,主要是2016年增加空气监测站等,2017年未建。

2)“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8.1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8.48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0.34万元,主要是2017年招待费0.5万元,比2016年增加0.28万元,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62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2万元,办公费1.4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1万元、电费2.21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4.42万元、维修费7.01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4万元,办公费1.01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083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费14.64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专用材料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3万元。

4)政府采购支出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1.19万元,专业设备购置6.3万元。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1.99万元,专业设备购置120.06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设备424.22万元,办公用房15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

5、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产权参股、其他资本性支出。

6、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8、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三公 

附表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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