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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
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
2、协助房屋征收区域的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做好改造区域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完善工作;
3、协同征收区域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征收范围内房屋、人员等基本信息的采集、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
4、根据市政府有关房屋征收的相关补偿政策协同房屋征收改造指挥部制定安置补偿协议;
5、负责对所属的项目进行对接、跟踪,并配合房屋征收改造指挥部对安置补偿协议的审核;
6、在房屋征收改造指挥部的共同领导下对征迁区域内的征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7、协助公司财务和区相关部门结算征收补偿费用、过渡费及委托房屋征收、拆除费等各类补偿费用;
8、负责协同房屋征收指挥部对委托的房屋拆迁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9、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的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及存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依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股(室):
1、法制股:
负责政策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和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强制执行前期手续的前置审查工作;及其对全县房屋征收工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组织召开旧城改造听证和风向评估听证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2、审批股:
负责对县房屋征收范围内封闭工作;组织房屋征收项目论证会;组织房屋征收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委托估价机构的评估工作;组织全市房屋进户审查、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征收安置报表和遗留户统计报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备案审查。
3、信访股
负责对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组织房屋征收的考核工作;对房屋征收信访指标考核工作;对全县新房稳控工作。秘
(
(5)负4、综合股
负责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单位的文秘、综合、督办等工作;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对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并监管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和年度财务使用计划。负责组织对房屋征收现场检查工作;估价机构考核工作。
(三)人员构成
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共事业编8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机构规格副科级,领导职数2职。
二、部门决算说明
1、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收入总计15.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61.22万元;支出总计15.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461.22万元.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0万元。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42.11万元,比2016年增加39.02万元, 主要原因是接访费用增加。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支出: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93万元、差旅费10.79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23.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5万元。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0.45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总价值7.84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应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
5、机关运行经费:反应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软件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产权参股、其他资本性支出。
6、住房公积金支出: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奖金:反应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8、采暖补贴: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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