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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4-05
  • 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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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安县北菜南销不良贷款清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政办规〔2019〕1号)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的目的: 为实现“北菜南销”助力农村产业快速发展,顺利实现五年期(2018-2022)健康发展目标,整顿金融秩序,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打造风清气正的产业发展态势。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是建立社会主义诚信体系需要;是整顿县域内正常金融秩序的需要;是防止不良贷款产生的蝴蝶效应及破窗效应的等不良连锁反应的需要;是防患于未然,对经营主体规范和高效率使用资金起到警示教育的需要。

2.可行性。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强化信贷管理;有利于经营主体有效利用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应;有利于助力蔬菜产业健康良性发展;有利于提升各部门对社会主义诚信体系建设的向心力、凝聚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不良贷款清收问题。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制定》和黑农委联发〔2017〕46号文件关于印发《标准化绿色蔬菜生产基地贷款项目管理执行暂行办法》制定。其中涉及到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有:文件中第一条关于拉入失信名单的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制定》制定;文件中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涉政、涉企类清收不良贷款的规定是依据黑农委联发〔2017〕46号文件关于印发《标准化绿色蔬菜生产基地贷款项目管理执行暂行办法》制定;文件中清收办法第四条关于法院执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文件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制定》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19年3月18日开始由专门负责北菜南销涉法工作的依安县农业农村局聘用法律工作者周洪春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该文件属于简化制定程序。因为北菜南销贷款数额相对较大,不及时进行将会产生不良连锁反应,因此清收贷款迫在眉睫,该文件需要即时制定,经北菜南销工作分管副县长姜伟批准,文件制定程序简化。2019年4月1日由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査,提出意见2条:时效性不明确和法律依据不清,采纳2条。2019年4月3日经县政府党组成员王索刚及农业农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通过。

2019年4月5日由县政府副县长姜伟签署。该文件已经在依安政务网上主动向社会公布。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9年4月5日,施行日期是2019年4月5日。该文件因为即时制定原因,自公布之日起未满30日即施行。该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为5年,从2018年4月5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有效。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5日

文件地址:http://www.hljyian.gov.cn/pages/5cac066d1d41c8451afcb6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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