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发文文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05-09
  • 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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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依政规〔2017〕2号)政策解读

根据(国发【2014】8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文件规定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于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

我县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对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原缴费补贴元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缴费补贴10元。

文件地址:http://www.hljyian.gov.cn/pages/5a0c402412c15b1d593ff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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