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安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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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报范围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指导业主大会开展日常工作。

(二)负责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对从事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三)负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纠纷。

(四)负责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和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及做好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配套费的收取工作。

(五)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进行前期审核。

(六)负责对供热单位的指导。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依安县物业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物业股

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并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二)供热股

负责全县供热工作,对供热单的指导,协调接待供热来访。

(三)财务股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楼房维修资金收缴股

负责全县楼房维修资金的收取工作。

依安县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依安县物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借调人员1名。实有人员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依安县物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120.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2.23万元,减少2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20.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2.23万元,减少26%,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120.5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20.57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本年支出120.57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7.48万元,占56%;项目支出53.09万元,占44%。

(五)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0.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20.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23万元,减少26%,支出减少32.3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0.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纳入决算列支。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7.48万元,占56%;项目支出53.09万元,占4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0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42万元、津贴补贴11.71万元、奖金2.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1万元、退休费0.84万元、生活补助1.66万元、住房公积金3.75万元;公用经费18.43万元,包括办公费1.35万元、手续费0.07、邮电费1.02万元、取暖费1.24万元、差旅费1.03万元、劳务费8.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5.38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62万元,下降11%。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2万元,下降11%。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加0%。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业务用车2辆,价值7.05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依安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附表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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