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安县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决算公开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我县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协助供应商产品开发,提供技术咨询,组织网商活动,提供仓储配送,综合推广服务;

(二)负责电子商务体系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和配合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工作,推进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服务和应用以及支撑体系建设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

三)共有1个机构。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

二、机构设置

依安县电子商务孵化中心没有内设机构。在职2人,分别兼任财务、劳资、党务、政务等单位所有职能工作。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依安县电子孵化中心事业编制4名,实有2名。

领导职数: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145.5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51万元,增加32.2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45.5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51万元,增加32.26%,原因是2018年有工作量增加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145.5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45.58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2018年本年支出145.58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5.5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45.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51万元,增加24.39%,支出增加35.51万元,增加32.26%,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8.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2万元,增加48.1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5.5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43.43支出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145.58元,其中:人员经费46.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4.92万元、津贴补贴16.56万元、奖金2.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万0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68万元、采暖补0.10贴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99.38万元,包括办公费18.79万元、咨询费2.4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74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6.70万元、维修(护)费19.84万元、租赁费2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4.9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45.58万元,比2017年增加47.32万元,增加24.39%。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工作量增加。

2018年度事业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18.79万元、咨询费2.4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74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6.70万元、维修(护)费19.84万元、租赁费2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4.9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价值3.38万元家具、用具0.63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事业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电子商务孵化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附表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邮箱:yianxxzx@163.com 联系电话:0452-7027100

网站标识码:2302230001 黑ICP备07003579号

黑公网安备 23022302000003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标准浏览器 分辨率1024x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