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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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报范围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集中供养。以“快乐安康、爱心奉献、团结务实、拼搏创新”十六方针开展服务工作,不断改善的生活条件,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主要开展活动如下:

1、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促进院里和谐有序发展

2、饮食营养化,保证了五保供养水平的不断提高

3、医疗工作开展稳妥,保证了院民的医疗要求

4、卫生工作严要求,为五保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5、基础设施维修改扩建,保证了五保供养的正常生活

6、提高服务水平,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取得良好效果

7、文化娱乐工作丰富多彩满足院民精神需求

8、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院务管理委员会发挥管理功效。

9、大宗采购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实行“同一物品、同等质量,市场价格最低”

的原则,节约了资金,保证了五保供养工作正常运转

10、种养殖业管理实现高标准。

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我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具体的财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制定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工作。通过日常分工,我们对绩效评价进行了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指标体系建设和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依安县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部门:

(一)伙食部

负责五保老人的伙食采购、食品的储备及食品安全营养搭配

(二)医疗部

负责五保老人平时药品集中采购、静点,突发状况急救等

(三)后勤部

负责物资的出入库,院内卫生等

(四)护理部

负责五保老人失能、半失能人员的日常护理等

(五)行政办公室

负责文件收发、人事、报表等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

依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实有7名。(1人退休)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442.8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5.53万元,增加48.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442.8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5.53万元,增加48.9%,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442.8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442.8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本年支出442.85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82.58万元,占19%;项目支出360.26万元,占81%。

(五)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2.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442.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5.53万元,增加48.9%,支出增加145.53万元,增加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48.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2.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58万元,增长27%。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82.58万元,占19%;项目支出360.26万元,占8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其它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49万元、津贴补贴10.94万元、奖金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退休费0.79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012万元、住房公积金3.09万元、采暖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医疗费补助0.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6万元;公用经费40.66万元,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29.78万元、差旅费1.2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6.6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7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6万元,比2017年增加3.95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的增加。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29.78万元、差旅费1.2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6.6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价值850.3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依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附表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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