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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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报范围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安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展公共卫生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中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二)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四)负责对全县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依安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内设5职能股

(一)医疗卫生股

负责开展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二)公共卫生股股

负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执法工作。

(三)学校卫生股

负责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内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

(三)法规信息股

(四)负责法规宣传、执法信息、报告及卫生协管工作业务指导、培训。

(五)综合股

负责人事、工资、档案、后勤、财务等工作、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受理及督办投诉举报案件。

三、人员构成

依安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依安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8名,实有16

领导职数:队长1职,副队长1职;股5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 21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0.01%;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21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0.01%,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独建户,2018年不在财政局核算。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21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21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本年支出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00万元,占94%;项目支出12万元,占6%。

(五)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2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万元,减少0.01%,支出减少2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独建户,2018年不在财政局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世行贷款还本及利息支出等利息支出纳入财政局部门决算中列支。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00万元,占94%;项目支出6万元,占6%。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万元;农林水支出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4万元、津贴补贴41万元、奖金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万元、医疗缴费9万元、公积金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包括退休费8万元、抚恤金4万元、生活补助1万元、奖励金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公用经费28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万1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批次0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0.17%。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增长或(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比2017年减少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万元、印刷费万元、水费元、邮电费万元、取暖费万元、差旅费万元、维修(护)费万元、租赁费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劳务费万元、委托业务费万元、工会经费万元、福利费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10月10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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