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安县乡镇卫生院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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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报范围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2018年度预算中包含15所乡镇卫生院、3所分院和1所依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负责依安县乡镇及社区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

2、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诊治任务。

3、负责所辖社区的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

4、加强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5、积极与有关上级医院协作搞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二)依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社区预防: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临终关怀等。

4、社区康复:参加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7、协助处理服务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履行的卫生监督协管等其他职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依安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服务中心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452名,实有259名。

领导职数:院长及主任16职,副院长及副主任19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5089.8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19.61万元,增加4.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5089.8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19.61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业务办公费和集中办村卫生所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5089.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4024万元,占79%;事业收入1065.88万元,占21%;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本年支出5089.88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495.07万元,占88%;项目支出594.81万元,占12%。

(五)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40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28万元,增加3.6%,支出增加141.28万元, 增加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业务办公费和集中办村卫生所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102.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1.83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业务办公费和集中办村卫生所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3429.19万元,占85%;项目支出594.81万元,占1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558.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1.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486.85万元、津贴补贴1127.93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0.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退休费8.4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6.25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63.17万元、采暖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188.04万元,包括办公费123.04万元、印刷费30.14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2.37万元、邮电费5.69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88.04万元,比2017年减少1552.72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事业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123.05万元、印刷费30.14万元、水费0元、电费12.37万元、邮电费5.69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依安县乡镇卫生院

2019年10月10日

附表

Index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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