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报范围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新阶段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协助县上有关部门开展扶贫政策、法规的调研和扶贫立法、法规的制订、修订工作。

2、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扶贫重点、重要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4、负责扶贫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产业化扶贫发展的规划、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扶贫和科技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工作。

5、负责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扶贫工作和贫困人口动态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6、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依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是行政单位,内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日常事务管理,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

2、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工作;

3、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单位综合汇报材料;

4、负责人事、财务、文秘、会议、信访、保卫、保密、文电处理、办公用品购置、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政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股

负责项目工作。制定年初扶贫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等工作;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招标、实施、决算、项目库建设等工作;扶贫资产移交工作;项目内业工作;雨露计划和贷款贴息及扶贫项目平台系统录入工作;配合上级各类扶贫资金项目检查工作;协助项目推进验收等各项工作。项目内业完善,及时送审决算;各类公示公告工作,监督指导有实施扶贫项目的乡(镇)、村做好公示公告工作;乡村项目申报,论证工作,做好项目库动态管理;项目材料归档立卷工作;协助扶贫资产移交手续工作;参加扶贫项目的各类检查、督查、巡察、考核、验收、审计等工作。贫困户贷款贴息、贫困生资助工作(春、秋两季);项目信息平台录入工作;信访工作系统监管录入工作;光伏信息录入工作;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信息录入调整等工作;雨露计划工作;网络舆情工作;抓好产业化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参加扶贫项目的各类检查、督查、巡察、考核、验收、审计等工作。

(三)财务室

负责财务具体工作。搞好经费预算和项目款项拨付;建立各年度实施项目台账,明确资金计划数、合同价、拨付额度、余额及结转结余数、质保金额度;建立履约保证金账户,加强履约保障金的收缴和支付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对施工单位项目报销票据、业务往来票据、机关日常办公票据及职工出差票据进行审核把关。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四)综合股

负责信访日常接待工作。处理调查核实及材料归档工作;国家、省、市、县交办信访案件调查核实及反馈工作;协助项目推进和验收工作。文字综合工作;省、市、县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及督办工作;配合完成省、市各级检查考核迎检工作;县级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工作;省、市、县脱贫攻坚综合协调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信息股

负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等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指导疑似问题数据筛查比对工作;与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工作;加强低保和扶贫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工作;“两险”工作及全县小额扶贫款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中国社会扶贫网APP线上扶贫推进工作;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信息录入调整等工作。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扶贫小额房屋保险工作;小额扶贫贷款贫困户核定工作;中国社会扶贫网APP线上扶贫推进工作;贫困户、乡村档案指导完善工作及县级扶贫档案保管工作。全县建档立卡数据平台管理工作;APP信息采集数据平台管理工作。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依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8人,实有7人;;参公人员编制12人,实有8人。

领导职数:局长1职,副局长1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16957.0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528.64万元;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6597.0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528.64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16957.0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6957.07万元,占100*%

(二)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本年支出16957.07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05.85万元,占1.21%;项目支出16751.22万元,占98.79%

(五)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957.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6957.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28.64万元,,支出增加10528.64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695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57.07万元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05.85万元,1.21%;项目支出16751.22万元,占98.7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37.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9.73万元、津贴补贴33.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3万元、退休费5.04万元、生活补助0.98万元、奖励金0.036万元、住房公积金5.63万元、采暖补贴1.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6万元;公用经费55.02万元,包括办公费3.54万元、印刷费18.55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1.7万元、取暖费1.95万元、差旅费5.25万元、劳务费2.4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2万元,比2017增加10.22万元,原因是扶贫工作量增加。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3.54万元、印刷费18.55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1.7万元、取暖费1.95万元、差旅费5.25万元、劳务费2.4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专用设备支出397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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