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安县依龙镇政府决算公开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编报范围: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二)保证监督职能。
  (三)教育和管理职能。
  (四)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五)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八)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依龙镇政府设七个内设机构:行政机构三个,事业机构四个。

(一)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大、纪检监察、武装、政法、信访稳定、保密、群团组织、编制及文秘等工作。

(二)行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工业科技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财税、司法、教育、民政应急处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文体广电旅游、经济合作、扶贫开发、市场监督、卫生健康和村民自治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后勤保障及管理政务服务大厅。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县级各行政执法机构和派出的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相关领域实施行政综合执法或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建立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法律法规授权后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承担农业、水利、畜牧、农机、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科技普及推广等工作。

(五)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承担原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职责,以及小城镇建设、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乡村集体经济培育等项工作。

(六)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承担县直各部门下放及乡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代理代办等工作。

(七)群众问题调处中心

承担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化解农民及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承办县信访局、县为民服务热线中心等部门交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依龙镇政府行政编制30名,实有2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0名,实有0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20名。

领导职数:党委书记1职、党委副书记乡长1职、党委副书记1职、纪检书记1职、人大主席1职、武装部长1职、组宣委员,2职、政府副乡长3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额11807.8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202.30万元,增加635.43%;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1807.8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202.30万元,增加635.43%,原因是增加了农民公寓楼工程支出。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11807.8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0213.50万元,占86.50%;其他收入1594.36万元,占13.50%。

(二)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本年支出11807.86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194.48万元,占10%。项目支出10613.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807.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1807.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02.3万元,增加增加635.43%,支出增加10202.30万元,增加增加635.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民公寓楼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807.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07.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持平。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194.48万元,占10%。项目支出10613.3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05.44万元;农林水支出436.4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2.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5.91万元、津贴补贴125.96万元、奖金2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6万元、退休费28.04万元、生活补助244.46万元、住房公积金33万元、医疗费补助143.31万元;公用经费342.29万元,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水电费19万元、邮电费万2万元、取暖费50万元、差旅费26.07万元、维修(护)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8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38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256批次,528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71.43%。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33.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29万元,比2017年增加108.88万元,增加55.5%,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水电费19万元、邮电费万2万元、取暖费50万元、差旅费26.07万元、维修(护)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8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0.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规定,绩效项目0个,涉及绩效项目资金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表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邮箱:yianxxzx@163.com 联系电话:0452-7027100

网站标识码:2302230001 黑ICP备07003579号

黑公网安备 23022302000003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标准浏览器 分辨率1024x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