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2019年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业经中共依安县委十六届六十八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认真遵照执行。




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6日


2019年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我省我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设和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高效、有序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2019年齐齐哈尔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精神,对标先进市县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35810”总体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依安发展实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重点围绕五大环境建设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以推进智慧政务建设为重点,以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政府诚信力,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依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是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各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

二是打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政商关系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实名举报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受贿索贿、滥用职权等问题线索的要100%进行核查。进一步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难、人才引进难,特别是融资难等问题,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

三是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肃行政执法纪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推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减轻企业执法负担。

四是打造诚信守信的人文环境。着力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和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重点整治各级政府拖欠和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等不守承诺现象。进一步规范水、电、气等国有垄断行业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的正当权益。

五是打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条例》《意见》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多形式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不断总结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关心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学习宣传《条例》《意见》,积极打造营商文化

开展好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及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对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在党校开展营商环境知识教育,在主流媒体设置营商环境专栏,开展系统性、持久性宣传。加强营商文化建设,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集中开展14个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抓实抓细14个专项行动推进工作。

1.积极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按照省、市“办事不求人”统一部署,以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为示范引领,其他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推进。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从加大“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投资项目跟踪服务等方面创新方法,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形成“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县经合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2.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流程再造。各部门要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好县级梳理工作,在全市推广政务事项标准化“依安模板”。政府部门、公用企业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事项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要求提供相同的证明材料。推进县乡村平台三级一体化布局,实现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推进“一把手走流程”常态化开展。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和规范,不断提升大厅和窗口服务水平。开通政务服务预约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诉求。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着应进必进原则,在行政审批中心已进入10个部门基础上,推动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逐步入驻行政审批中心。各部门审批事项要充分放权,授权到位,所有审批事项进“一窗”受理平台,坚决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推进大事项改革试点工作,以大事项为单元,承接市里5个审批链条的梳理工作,简化手续,减少要件。实行一个事项的多个审批,只提供一单一表一流程,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切实缩短时限,只跑一次,试点成功后在全市推广。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4.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为目标,加快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多数事项“网上办”、窗口服务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 对人社、医保、交通、不动产、民政、出入境、社保7个分厅进行全面整合,打造“大一窗”政务服务格局。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一次办”向线上“一网通办”转变,实现一网通办率80%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5.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要将政务服务受理窗口向乡镇前移,推进新兴镇、中心镇、新发乡、红星乡试点工作,在公共服务中心搭建“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受理乡镇企业和群众办理高频事项。要梳理下放事项目录清单,在试点乡镇的村屯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推行PC端、手机端、自助端办理,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力争将乡镇涉众高频事项不出乡镇即可办结。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6.切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一般生产经营项目办照即可生产经营制度;推进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大幅压缩企业注销时间,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7.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行园区项目、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和新批建设用地“标准地”“承诺即开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着力压缩报建审批时限;开展全县已批工程项目清查,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妥善处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8.加强投资项目落地跟踪服务行动。实行领导干部日常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调研、见面恳谈、到企服务、现场办公,及时了解情况、答疑解惑。加强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保障工作,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要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指定有关负责人和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提供全程代办、无偿帮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营商环境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落地跟踪服务的协调、督办。

牵头单位:县经合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9.加大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和惠企政策落实。依法全面梳理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并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涉企政策要及时公布,并按行业领域精准推送、解读辅导;新推出的便企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公布,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重点,着力解决涉企政策不落实,优惠政策停在纸上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经合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0.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聚焦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针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项目公司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失责失信,违法制定政策、订合同、作出承诺,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政府诚信、干部诚信引领社会诚信。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县法院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1.强力规范公用企业行为。紧盯水热气电讯等公用企业“霸王条款”进行重点治理,简化报装程序、压缩报装时间降低报装成本、公开服务和资费标准,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非法收取接入费、入网费等费用,规范公用企业公共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2.推进“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重视“双公示”工作,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决定7日内完成向“黑龙江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报送公示。各部门要自查整改,将2014年10月1日以来产生的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补录,纳入公示范围。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双公示”主体责任,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将对“双公示”工作监督检查,进行通报问责。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3.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内各银行要提高站位、加大创新、改进服务,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要在思想上解决“不愿”的问题,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大绩效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挂钩力度;在机制上解决“不敢”的问题,建立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员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发展方向上解决“不明”的问题,客观评判民营企业的市场前景和阶段性困难,为扎根实业、管理规范的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服务创新上解决“不活”的问题,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满足企业购置设备、购买或新建厂房等扩大再生产需求,避免短贷长用,对已用于长期投资的短期贷款,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重定期限,或采用续贷、年审制等方式进行合理接续。

牵头部门 :经合局、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内各银行

14.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制度机制。推进《条例》和《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加大分值权重,并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查弱项、补短板,做好优化提升工作,科学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倒逼营商环境改善。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三)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应用好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跨行业、跨领城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聚焦市场监管、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信用联合奖惩模式。推进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一网通办”事项,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外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开展明查暗访和涉企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1.针对服务和纪律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对全县各级窗口单位和机关办公场所的明查暗访,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14个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应用和政务大厅纪律问题,对市里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发现并交办的问题要严肃问责,我县也要通过电子监察系统时时监督检查,要定期通报问题,曝光典型案例。

2.加大对涉企投诉案件办理力度。严格落实涉企投诉案件办理有关规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大督导、调度、约谈力度,年度要对涉企投诉案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逾期未办结的典型案例通过县级媒体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五)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依托市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建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设纵横全覆盖、服务全渠道、事项全标准、内容全方位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动产、公积金、公证处实现与市级“一张网”;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对政务服务、执法权力全过程留痕和全流程监管;逐步推广智能化手机端APP、自助终端设备的应用,力争在社区和试点乡镇初步实现部分领域和民生事项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

牵头单位:县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工作步骤

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三个阶段,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优化营商环境14个专项行动按照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各牵头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责任单位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检自查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大自检自查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

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进行整改清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比照市领导小组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务于8月31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报县营商局。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等工作机制。对于专项行动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形成整体合力。

(三)完善考评、明确方向。要将营商环境指标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提高考核权重,通过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向好。

(四)加强监督、强化检查。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公众媒体、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等多方参与的监督评价机制。各监督、执纪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巡回督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要紧抓不放,跟踪督办,直到企业、群众和社会满意为止;对在工作中马虎应付、敷衍了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从严处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依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李拥军  县委书记

魏海波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传柱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魏朝举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于  杨  县政府副县长

孙  坤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东洋  县经合局局长

马广君  县税务局局长

马俊明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王延滨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树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淑杰  县委编办主任

牛  军  中国农业银行依安支行行长

牛立军  中国工商银行依安支行行长

冯  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依安支行行长

冯润江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任  勇  依安电信公司总经理

刘宏宇  县司法局局长

闫立和  县应急局局长

孙  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恒伟  县财政局局长

苏永杰  县法院副院长

李东军  县卫健局负责人

李全兴  县民政局局长

宋  扬  县住建局局长

张  梅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金伟  县电业局局长

张彦成  县交通局局长

张洪军  依安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校举  县工信局局长

陆  军  县发改局局长

陈鸿艳  县营商局局长

明  松  县教育局局长

金铁刚  县公安局政委

郑立锋  中国银行依安支行行长

赵晓平  中国邮储银行依安支行行长

赵长龙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宝力  县人社局局长

贾广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亚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宪敏  依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唐永贵  依安移动公司总经理

葛立明  依安润生村镇银行行长

鲁嘉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谢颂民  中国人民银行依安支行行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局。

主  任:陈鸿艳  县营商局局长(兼)

副主任:刘  刚  县营商局副局长

郭立秋  县营商局副局长

职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统筹协调,重要文件、整体方案制定,突出问题、典型案件问责通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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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邮箱:yianxxzx@163.com 联系电话:0452-702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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