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安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依安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依安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全县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公开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权力运行体系,为加快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科学确定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

(二)简政放权原则。“能减则减、该放尽放、应管善管”,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强化效能原则。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力度,简化行政程序、工作流程和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   

(四)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权力清理要公开全部过程,公开清理结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接受监督。

三、工作目标

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县乡两级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对现有权力提出取消、下放、暂停实施和保留等意见。完整列出并公布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在清单中的权力事项各部门将不得继续实施。按照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要求,对权力清单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对保留的清单事项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形成可检查、可追溯、可监督的权力运行体系。

四、实施范围

政府各部门及设在我县的中省直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及有关派出机构。依法和实际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以及相关中介机构。

五、公布内容

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按照14+X的方式分类,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上述权力含审核转报)。政府内部管理权力(包括部门自身管理、政府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管理)、宏观管理权力(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梳理阶段。按照“三报三审”的工作流程,对权力清单事项进行摸底梳理,统一培训并使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上报。

1.“一报一审”。“一报”:(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本部门及委托其下属事业单位执行的现有的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上报权力清单事项表格;“一审”:(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12日):县法制办、县编办对报送资料进行分组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部门要选派熟悉报送资料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初审。

2.“二报二审”( 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5日)。县直各部门根据“一审”反馈意见对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内容研究提出补充答复意见,再次上报;县编办牵头,会同县法制办对全部内容开展联合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研究汇总后再次反馈县直各部门。

3.“三报三审”( 2015年5月16日-2015年5月18日)。县直各部门对联审中反馈的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资料,第三次上报;对拟公布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初步形成《依安县权力清单》审核稿。

(二)论证上报阶段(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召开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联审会议,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14+X种权力事项梳理汇总内容进行研究论证;县法制办对权力清单公布的所有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依安县权力清单》审核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

(三)公布阶段(2015年5月27日-2015年5月31日)。将县政府审定的《依安县权力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权力清单公布后,建立责任清单和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具体安排部署另行发文。

七、任务分工

(一)县直各有关部门

县直相关部门是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及委托其下属事业单位执行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及时准确提出本部门权力清单。      

(二)县政府办公室

1.负责全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统筹协调,做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论证上报等工作。

2.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办与通报。

3.负责组织《依安县权力清单》的联审。

4.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依安县权力清单》。 

(三)县法制办

1.按照职权法定要求,对权力清单公布的所有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2.参与《依安县权力清单》联审。

(四)县编委办

1. 对照“三定”方案,审核部门职责与上报权力事项是否统一。根据权力清单及时调整完善部门职责配置,推进机构内部优化整合。

2.参与《依安县权力清单》联审。

(五)县监察局

1.对未按规定进度完成本级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对不落实县乡两级权利清单制度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3.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电子监察,并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问责。

八、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建立有利于推动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高标准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编办、法制办要密切配合,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权力行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确保务实高效。各职能部门要打破思维惯性,按照“多取消”、“严下放”、“调主体”的工作标准,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慎重提出下放意见,结合机构改革,依法调整权力行使主体。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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