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齐政发〔2018〕16号)及《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齐政发〔2018〕22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13项,调整中介服务事项3项。

为确保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和衔接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做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

二、对暂停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县编办。

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明细表(共113项)

2.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意见表(共3项)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Index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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