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及相关单位;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今年清明节正值举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清明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格做到“五个带头”的纪律要求,即: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不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带头移风易俗,不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带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廉洁过节。

二、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县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带头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对违规行为及时整治。

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要守住重要节点,认真做好“五个带头”的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持续关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线索,对检查发现并查实的问题线索,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县纪委监委在节日期间将强化监督检查,既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检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典型案件一律一问三责和公开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0452-7024140




                   中共依安县纪律检查委员

                         依安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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