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公 告(编号:20200004)

因不动产权利人刘晓慧保管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镇东南街明安路155号

联系方式:0452-702660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晓慧

土地使用权

依安镇东北街商贸局综合楼552

依国用B-16-2-552

11.22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520日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邮箱:yianxxzx@163.com 联系电话:0452-7027100

网站标识码:2302230001 黑ICP备07003579号

黑公网安备 23022302000003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标准浏览器 分辨率1024x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