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机关行政单位,隶属于依安县政府,单位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纪检书记1名,副局长3名,股长(主任)7名(含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副股长(副主任)1名。在职17人,退休15人,离休1人。

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住房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和房屋安全鉴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乡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和建筑节能减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六)承担推进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审批、维护和拆除;负责结建费用管理和使用;负责人防警报指挥系统建设、管护和使用;制定防空袭预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和培训;人口疏散基地建设。

(八)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城乡市容市貌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各项审批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的规定处罚工作,制定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综合治理、普法、以及党务、纪检、工会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功能;负责机关财务、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行政执法、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统计、档案管理、文秘、会议组织、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政策调研、新闻发布、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对于上级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传达和及时报送工作。

(二)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建设和人防工程的拆除管理工作;负责结建费用的收缴和使用;负责人防警报指挥系统建设、管护和使用;制定防空袭预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和培训;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股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质量监管机构组织实施;监管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负责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负责外埠建筑企业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作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指导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认证;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行业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转化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指导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四)村镇股(住房保障股)

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县农村泥(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村屯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供热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核发,负责人防工程施工作业、人防工程使用权及使用权限变更、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公有房屋改变用途和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拆改、商品房预售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出排冰管网许可审批。负责建筑工程消防、防雷、防震涉及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审批。

(六)市容市政管理股

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方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城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供水、供热、供气与污水排放工作管理,规范“三供两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处理“三供两治”违法、违章案件,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62.0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住房保障支出129394.44万元、占总预算的1%,医疗保障支出99901.83万元、占总预算的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145.76万元、占总预算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占总预算的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4万元,占总预算的6%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住房保障支出129394.44万元、占总预算的1%,医疗保障支出99901.83万元、占总预算的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145.76万元、占总预算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占总预算的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4万元,占总预算的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住房保障支出129394.44万元、占总预算的1%,医疗保障支出99901.83万元、占总预算的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145.76万元、占总预算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占总预算的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4万元,占总预算的6%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住房保障支出129394.44万元、占总预算的1%,医疗保障支出99901.83万元、占总预算的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145.76万元、占总预算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占总预算的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4万元,占总预算的6%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住房保障支出129394.44万元、占总预算的1%,医疗保障支出99901.83万元、占总预算的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145.76万元、占总预算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占总预算的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4万元,占总预算的6%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万元、占总预算的11%,住房保障支出129394.44万元、占总预算的1%,医疗保障支出99901.83万元、占总预算的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145.76万元、占总预算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占总预算的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4万元,占总预算的6%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中》无数据。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十、关于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1092.62万元,仅为日常公用经费109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1084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因此无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总计12.1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对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0年五月二十八日

住建局2020预算公开附表

Index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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