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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17日我局拟对向前加油站油罐防渗漏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依安县第三中学西侧
电话:0452-7024965
邮编: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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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向前加油站油罐防渗漏改造 |
依安县向前村502国道84公里处路北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依安向前加油站 |
齐齐哈尔名诺环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向前村502国道84公里处路北,项目占地1934m2,站址东西两侧各林地为农田,北侧隔农田为向前村居民,南侧隔G502国道为林地。本次改建工程是对现有的油罐进行更新。弃用原有的单层汽柴油储罐,更换地下储油罐3个,包括1座50m3双层SF式卧式汽油储罐,2座50m3双层SF式卧式柴油储罐,油罐总容积150m3,折合汽油100m3,油罐容积无变化,属二级加油站。利用原有3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1台单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项目建成后,汽油销量为600t/a无变化,柴油销量为1500t/a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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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 项目非甲烷总烃为间断排放,经预测非甲烷总烃Pmax值为8.81%,Cmax为1.76E-01(mg/m3),出现在距离面源62m处,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5.12t,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mg/m3;不会对周围居民及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判定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以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污染源,经估算模型计算,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声环境 加油站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 加油站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处置率100%,不会对周围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及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4)地下水 本项目用水仅为生活用水,用水量极小,不会对地下水水位产生影响,故主要影响为油品泄露污染地下水,本项目油罐均为双层油罐,并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2014局部修订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油品渗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经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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