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丢失公告(编号:20200029)
因不动产权利人王金秋保管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镇东南街明安路155号三楼15窗口
联系方式:0452-702660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金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依安县新兴乡合兴家园1#楼6单元3层1号 |
S2012000115 |
77.26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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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