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丢失公告(编号:20200031)

时间:2020-07-31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不动产权利人刘长富保管不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镇东南街明安路155号三楼15窗口

联系方式:0452-702660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长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依安镇东北街水务局综合楼3单元11

依国用B-6-2-311

10.24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7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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