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00011)

时间:2020-08-26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黑(2016)依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33号

孙鹏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依安镇泰安新城A区6号楼2单元3层2号

 

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24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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