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安县龙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公示

时间:2020-09-01作者: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来源: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依安县龙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依安县第三中学西侧

电话:0452-7031569    邮编:161500

电子邮箱:hbj7024953@163.com

项目名称:依安县龙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依安县依明公路45公里处东侧

建设单位:依安县龙兴加油站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黑龙江绿宸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依安县依龙镇依明公路45公里处东侧,在依安县依龙镇龙兴加油站原有加油站基础上进行扩建,站区南侧新建CNG加气区,罩棚及相关环保设施。建设规模为CNG周转量180×104Nm3/年。本项目只给CNG汽车加气,采用传统的机械式加气子站的流程,利用将从母站转运来的天然气经优先顺序控制盘分别注入储气装置中储存,然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钢瓶加气。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8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依安县龙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6月编制了《依安县龙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 依环建评[2019]12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由于资金紧张,市场销售量低等原因,本项目CNG双枪加气机2台,改为CNG双枪加气机1台。天然气周转量360×104Nm3/年,改为180×104Nm3/年。后续内容不再建设,生产线及污染物排放量相应减少。供暖由电暖气改为由恒远供热公司集中供热。以上变动未增加新的产污节点,根据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判断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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