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发文文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8-25
  • 分类 规范性文件解读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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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安县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 累进加价制度通知》(依政规〔2020〕3号)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1、该文件制定的目的

以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保障措施等手段,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必要行和可行性

必要性: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绿色发展。

可行性:一是有上级政策支持,主要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价规〔201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3号)等文件;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明确,能够做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工作。

3、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4、设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一是制度。主要是政策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分类、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计费周期、资金用途、执行日期等。二是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即分档累进加价,对“两高一剩”企业加大加价幅度。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价规〔201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3号)制定。按黑价规〔2018〕3号文件中:“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3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倍,三档不低于1倍,两高一剩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等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20年8月20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发改局牵头与住建、市监局等进行了座谈,参考了临县标准咨询了市局,因按省文件要求标准最低加价执行且不需要听证,又配合全国督检,该文件需要即时制定,经主要领导陆军批准,文件制定简易程序。2020年8月24日由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2020年8月24日经本机关集体讨论研究通过。

2020年8月25日由县政府副县长魏朝举签署。该文件已经在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

四、文件实施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8月25日,实施日期是2020年12月1日。

文件地址:http://www.hljyian.gov.cn/pages/5f4db7cc1d41c85c2bb4c1ee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 8 月 25日

Index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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