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编号:2020004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丢失公告
因不动产权利人姚兴杰保管不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镇东南街明安路155号三楼15窗口
联系方式:0452-702660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姚兴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依安县依安镇东北街邮电局住宅楼423号 |
依国用B-6-1-423 |
17.39 |
住宅 |
|
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