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0012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5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镇明安路155号四楼407室
联系方式:0452-702660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 |
用途 |
备注 |
1 |
魏天勇 |
林地使用权 |
依安县阳春乡德宝村五屯 |
230223202207JE00007W00000000 |
5.4686 亩 |
有林地 |
|
2 |
魏天勇 |
森林 |
依安县阳春乡德宝村五屯 |
230223202207JE00007L00000001 |
5.4686 亩 |
有林地 |
杨树 320棵 |
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