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时间:2020-09-22作者: 依安县房产服务中心来源: 依安县房产服务中心

2006年6月21日,计凤霞,身份证号(2302231968****0026)购买了其邻居刘忠山的平房(该房屋丘地号:G-149-2,房照号:依房权证依安镇字第004271号,面积46.4平方米),交易时间10年以上,无法找到原房主,不能正常交易。依据2019年7月30日依安县人民政府第28次专题会议纪要《依安县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的工作方案》中第三条第二款第11项交易房屋无法找到原房主的规定,以及2020年9月21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魏朝举签批的计凤霞房屋过户申请书,应该给计凤霞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计凤霞可凭房屋过户申请书、购房合同书、刘忠山房照和土地使用证、谈话笔录、保证书、3个以上邻居担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按照历史遗留房屋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规定,对计凤霞购买了其邻居刘忠山的平房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公示期内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双方当事人在公示期内已解决的,房产和不动产部门可在公示期后受理计凤霞办理过户申请,给予办理产权交易登记,如果公示期内异议未能解决并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等待法院裁定或判决结果。

特此公示。

                 依安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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