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发文文号 依政办发〔2018〕76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11-23
  • 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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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乡镇、村、屯、户四个干净的目标,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县今冬明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全县今冬明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彻底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乡镇、村、屯、户四个干净的目标,按照《全省今冬明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黑建村〔2018〕1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屯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干净整洁、生态宜居和乡村特色为导向,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层级推进。县级统筹,乡镇负责,县、乡、村、屯、户全面推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集中民智,依靠民力,不断提高农民积极性和参与度。

——坚持依法治理。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着眼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之处,以集体利益为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决取缔私搭乱建现象、制止随意造脏行为。

——坚持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结合脱贫攻坚,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坚持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突出管理,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

二、整治任务及标准

(一)整治任务

“三清理”即:清理村庄内外积存各类垃圾和废弃杂物,清理村庄空间和庭院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农村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通过“三清理”达到村庄人居环境基本干净卫生、公共空间和庭院秩序逐步规整、村庄房屋整体布局面貌渐趋协调。

(二)整治标准

1.清除垃圾杂物。集中清运村庄和村庄边积存的各类垃圾,做到通村道路、村内道路、环村道路的路面、路肩和边沟内无垃圾、杂物、淤泥和荒草,做到村与村连接处、村内沟塘等地无死角。

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各乡镇

2.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按两村一处的标准,在全县建立70处闪蒸矿化处理站,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禁止垃圾露天存放。

责任部门:城管局、环保局、各乡镇

3.建立保洁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环保卫生保洁制度,明确农户包清扫门前垃圾、包清理门前积雪、包管护门前绿化责任,建立垃圾定点投放、定点收集、及时转运和有效处理机制。以贫困户为主体设置公益岗位,按照每屯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保洁人员的标准,建立日常保洁队伍,清扫环境卫生、收运村内垃圾。

责任部门:民政局、环保局、林业局、就业局、各乡镇

4.清理村庄内主要道路积雪。及时清理道路积雪,实现有序堆放,做到小雪当天清理干净,中雪不超2天,大雪不超3天,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部门:交通局、城管局、各乡镇

5.治理村庄内公共空间。达到村庄内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空间无私搭乱建、无栓驻散养牲畜家禽、无随意设点摆摊经营、无乱停车辆农机器具、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农产品晾晒堆放、无乱设广告牌匾。

 责任部门:城管局、畜牧局、各乡镇

6.整理农户庭院环境。规范庭院农机器具杂物摆放;实现大型柴草垛全部出村,农户柴草垛在村庄外按有序集中堆放,庭院内只存放少量柴草,并整齐摆放,不高于院墙。

责任部门:环保局、安监局、妇联、团县委、各乡镇

7.拆除废弃垃圾房。对垃圾房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拆除残垣断壁和已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应拆未拆的房屋;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政策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房,废弃危旧的构造物和养殖圈舍等。拆除要彻底,达到土地平整,能够有效利用的标准。

责任部门:住建局、各乡镇

三、时间安排

制定方案: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清理任务台账。

集中清理: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由各主管部门监督,各乡镇负责全面开展“三清理”活动。

检查验收:2019年4月15日前。由县委、县政府抽调相关人员对各乡镇的“三清理”情况进行定项检查,以此作为考核乡镇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三清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落实。

组   长:  李拥军  县委书记

             魏海波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李传柱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

             张宇飞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  丽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志强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杜治林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孙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姜  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树平  县农业局局长

刘  河  县国土局局长

刘  敏  县城管局副局长

刘宏宇  县住建局局长

孙  坤  团县委书记

孙  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全兴  县民政局局长

李佑滨  县卫计局局长

徐亚平  县交通局局长

赵忠臣  县林业局局长

李宝东  县扶贫办主任

李宝厚  县安监局局长

宋今铭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梅  县环保局局长

张彦成  县水务局局长

陈鸿艳  县妇联主席

苑春华  县财政局局长

韩  鹏  县畜牧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任由农业局局长王树平兼任,负责“三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住建、城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并建立对口工作进展通报机制,确保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能及时传达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担负起农村“三清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对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

(二)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APP等网络的作用,结合“五星新农家”“七倡导、七反对”等活动,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号召和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到“三清理”行动中来。

(三)切实增加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县政府积极争取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对农村垃圾处理站和农户卫生厕所等建设项目进行补贴。各乡镇用好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以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严格考核验收。各乡镇要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按照问题导向确立工作台账,完成一项,消号一项。形成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保洁人员包路段、农户包门前等项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确保村屯人居环境长治有效。县政府将对乡镇政府“三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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