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日升烟花爆竹销售处罚公示

序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依安县紫日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未对过期的烟花爆竹及时、妥善销毁案

罚款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批发企业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妥善销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

依安县紫日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处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15日

依安县应急管理局

Index068

主办:依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依安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邮箱:yianxxzx@163.com 联系电话:0452-7027100

网站标识码:2302230001 黑ICP备07003579号

黑公网安备 23022302000003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标准浏览器 分辨率1024x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