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助力执法 督促隐患整改

为持续贯彻落实“四大”活动要求,依安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6月3日,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依安县幸福缘老年公寓进行检查,发现依安县幸福缘老年公寓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4条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判定);

(二)未设置封闭楼梯间(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3A条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2条判定);

(三)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1条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1条判定);

(四)地下室设置老人住宿(违反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第5.1.2条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9条判定);

(五)二层缺少安全出口(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8条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3条判定)。

经依安县消防救援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c条综合判定,依安县幸福缘老年公寓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由于一时难以整改,责令该场所于2020年12月1日前整改完毕,并予以曝光。

                           依安县应急管理局

依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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