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发文文号 依政办发〔2019〕18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4-12
  • 分类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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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安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依安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业经县政府十七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依安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


   为强化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企业管理与服务行为,有效化解物业管理与服务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省住建厅黑建函〔2019〕43号文件精神,决定利用2019年和2020年两年时间,在全县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将问题整治和制度完善、健全机制充分结合;坚持以政府为指导,强化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边界,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采取各类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矛盾突出且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强化社区参与物业管理的责任感、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协调相关执法责任主体进入小区,形成齐抓共管物业治理格局,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增强自治能力和自主规范意识,融洽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规范各责任主体行为,集中处理居民反映的各类物业问题、涉黑涉恶问题、违法违纪问题,减少矛盾纠纷,改善物业市场秩序。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对县城内现有的576栋楼进行全面专项整治,提升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其中包括47个小区的463栋楼房和113栋老旧散楼房。对全县有营业执照但没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及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的物业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统一进行规范和淘汰更换。同时选齐配强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对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不发挥作用的,要依法依规选齐配强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发挥作用。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研究涉及本小区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纠纷。条件成熟的小区可以利用现代媒介,如建立业主微信群,充分发挥好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责任单位:依安镇政府)

(二)鉴定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每年签定一次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标准和收费标准,相关部门留存。对于无资质不作为、有资质不作为的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淘汰更换,以确保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物业办)

(三)公开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物业企业要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每年物业费收支情况。(责任单位:物业办)

(四)及时维修、维护公用设施。对破损的文化、体育休闲及小区亮化、楼道灯、楼梯、台阶等公用设施要及时维修,对世纪嘉园、鑫苑嘉园等建成5年以上的小区绿化要及时清理和补植,修补、粉刷破损的楼道。(责任单位:物业企业)

(五)清理消防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进行清理。(责任单位:住建局、应急局、城管局)

(六)清理“僵尸车”。对占用公共车位、大型车辆违规停放,“僵尸车”影响车辆停放及周边环境的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公安局)

(七)清理噪声扰民、油烟私自排放。对歌舞厅进行限时营业,白天声音不允许超过50分贝,夜间声音不允许超过40分贝;禁止在小区内叫卖;对室外烧烤和饭店排放油烟影响小区环境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公安局、生态环境局)

(八)杜绝私拆乱改行为。对擅自挖掘地下室、拆改房屋主体和上下水管线而产生安全隐患进行清理。(责任单位:住建局)

(九)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对在小区绿地、公共空间、公共通道乱搭简易棚厦、乱堆杂物进行清理;对和贵新城、世纪嘉园等小区楼道及楼外乱贴乱写小广告在4月末前全部粉刷到位。相关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乱贴乱画、小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对乱贴乱画乱喷等行为屡禁不止的,由相关部门上限处罚。(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物业企业)

(十)规范小区电力、通讯管线。对小区内供电管线、通讯管线进行清理,外线能改为内线的,改到楼内,外线不能改为内线的,要规整成捆,固定贴墙、整齐美观。涉及到相关部门、公司要协同配合,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责任部门:电业局、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十一)清理恶意欠费行为。物业企业服务达标,居民欠缴物业费的,由物业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快速受理,快速判决、快速执行。(责任单位:法院)

(十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进社区,通过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大政府对破旧小区、老旧散楼房改造和相关基础设施改造资金投入力度。

对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涉及到个别楼房的个性问题,由工作小组组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1.动员部署。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前,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电台、电视台、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媒介,进行工作部署发动。

2.建立台账。安排部署排查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信访投诉,对梳理出来的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于4月25日前形成整治问题台账。

3.任务分解。对汇总后的问题逐项进行责任主体分类,根据责任分工及时转发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解决。

4.建立省级台账。于4月30日前将问题台账报省厅,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开展集中整治。2019年为集中整治年,对已经建立台账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做到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反馈接受监督。

2.建立专项整治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上报省厅。

3.适时开展督查。领导小组从4月份起对照问题台账对各个小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部门和物业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行动迟缓、成效甚微的部门进行问责追责。

(三)巩固提升阶段

1.注重巩固提升。2020年为巩固提升年,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攻坚克难,持续发力,巩固整治成果。

2.强化典型宣传。要加大对业主自治、物业企业服务、小区执法和社区管理方面取得的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介绍,引导形成物业管理正向合力。

3.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使整治工作常态化,不断强化问题化解,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4.阶段总结验收。开展自检自查,物业主管部门对集中整治和提升巩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总结经验,并将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上报省厅。

五、强化措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以县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整治领导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的部署密切合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协调。明确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电业、通讯等部门责任分工,整治存在的问题,有效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物业企业和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这次集中整治的宣传力度,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自觉维护物业市场秩序。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树立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增强自觉缴费意识,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四)领导组织

组  长:魏朝举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万艳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  扬    县住建局局长

           李晓军    依安镇党委书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金龙    县电业局副局长

           马  岩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任  勇    电信公司经理

           孙荣君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苏永杰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维红    移动公司经理          

           李  浩    省广电网络公司依安分公司经理

           李金秋    依安镇政府副镇长

           李贵福    县物业办主任

           李保全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  浩    联通公司经理

           陈玉田    县住建局副局长

           胡国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姜维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  鹏    县住建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宋扬兼任,副主任由住建局副局长陈玉田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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