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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依安县“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依安县“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政府“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查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安全,巩固和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成果,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查清底数。按照省林草局要求,林地、草原以2013年为节点,湿地以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的2016年12月28日为节点,根据省林草局下发卫片判读疑似变化图斑地块,全面查清森林、草原、湿地内违法占地、违法开垦、擅自改变用途以及违法采伐林木等问题。
(二)依法打击。在“绿卫2019”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案件无论大小都要一查到底,不留死角。要依据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追究责任人和违法犯罪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对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县林草局要挂牌督办,依法查处打击,坚决遏制住其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整改。各乡镇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分类登记上册,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一般问题要立行立改;2013年以来林地和草原内、2016年12月28日以来湿地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恢复原貌,开垦的林地、草原恢复植被;2013年以前林地、草原内和2016年12月28日以前湿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通过调查甄别,分类依法依规处理。
三、总体安排
全县“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从2019年4月开始,到2020年2月结束,具体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政府成立“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落实会议,明确步骤措施,组织开展推进。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8月)。各乡镇要逐地块核实,不遗漏任何一个点位,彻底查清森林、草原、湿地变化类型、时间,确定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根据现地核实情况,梳理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严厉查处,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影响大、查处难度大的重点案件要及时上报,由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查处。
(三)督导督办阶段(5-8月)。在专项行动期间,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绿卫2019”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疑似变化地块现地核实、问题梳理、建立台账和问题整改销号等情况,对重点案件现场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四)总结收尾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对“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归纳整理,认真总结。同时,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2020年2月末)。各乡镇在对此次执法专项行动清查梳理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把森林、草原、湿地内和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该拆除的全部拆除,违法开垦的森林、草原、湿地全部收回。同时,制定出被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的植被恢复工作方案,在2020年春季完成植被恢复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绿卫2019”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牡丹江曹园事件为鉴,深刻反思各级领导干部在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上存在的轻视、弱化问题,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力抓好落实。要层层成立“绿卫2019”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专项行动要坚持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做到“四个到位”,即:调查到位、处理到位、责任到位、林地草原湿地回收到位,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健全组织,统一行动。全县“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绿卫2019”森林、草原、湿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姜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晓军 黑龙江乌裕尔河双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主任
王延滨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俊明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树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润江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刘宏宇 县司法局局长
张 梅 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 扬 县住建局局长
李全兴 县民政局局长
佟伟春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建章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陆 军 县发改局局长
胡国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栾学明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共同推进。乡镇政府是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
(三)强化联动,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
部署,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县自然资源局要成立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被动推诿的地方开展重点督查。对漏报、瞒报,自查自纠走过场、整改敷衍了事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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