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发文文号 依政发〔2019〕13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7-19
  • 分类 县政府文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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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关于齐齐哈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齐司发〔2019〕4号)文件要求,县政府于2019年7月11日组织召开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随后展开了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涉及18个文件起草单位,本着“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市司法局的具体要求进行清理。经审查,应予保留17件,应予修改12件,应予废止1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保留、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3月底前重新修订发布,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二、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附件1.应予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3.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Index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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