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发文文号 依政办发〔2020〕5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7-01
  • 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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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安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依安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依安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确保我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如期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省健康促进县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三)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使我县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四)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县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制定配套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将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二)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

1.建立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各乡镇、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和相应工作制度。(责任部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各单位确定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特别是在医改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发展“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岗位,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乡、村各医疗机构)

(三)实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确定优先领域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2)确定目标任务。结合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我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我县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定期开展干预效果评价,可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2.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全县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每乡镇达到10户以上健康家庭;城镇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各乡镇)

(2)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3)全县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4)全县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责任部门: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5)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经开区管委会)

(6)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责任部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爱国卫生和公共卫生指导站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

(7)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8)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9)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3.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全县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认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县宣传推广,定期开展媒体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旅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成立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健康促进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2020年8月1日—2020年11月30日)。各乡镇、县直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监督指导,确保健康促进县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组织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县标准,并向省有关单位提交创建材料资料,迎接评估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好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积极调动辖区内单位及村屯、社区的积极性,落实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确保本辖区各项健康促进工作落到实处;县卫健局要主动做好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政策;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单位要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承担的创建任务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广播电视台及各种新媒体平台要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创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附件:依安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依安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组  长:魏海波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  坤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东洋  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万艳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俊明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延滨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宏宇  县司法局局长

闫立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恒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李东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全兴  县民政局局长

李秋菊  县妇联主席

肖  力  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宋  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梅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彦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校举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陆  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苑春华  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明  松  县教育局局长

赵长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忠臣  县总工会主席

胡宝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广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亚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玉明  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黄晓明  县市政设施和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梁  帅  团县委书记

梁亚洲  县审计局局长

梁洪振  县统计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军兼任,办公室电话7036195。

李东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电话:15174571666

刘淑玲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电话:15326685666

朱建国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电话:15174537987

孙毓梅  县爱卫站副站长  电话:13836288882

张彦玲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电话:13104025123    

邮  箱:yafyg201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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